武術套路比賽的規則如下:
(1)武術比賽包括預賽和決賽。預賽分為個人單項和器材全能的資格賽。在預賽中獲得前12名的男女選手,有資格參加決賽,爭奪12塊金牌,并對各項目的前8名選手進行錄取和獎勵。
(2)確定選手參賽順序。在競賽委員會的監督下,編排組可以使用電腦抽簽來確定分組順序。并且,在競賽委員會的監督下,各代表隊可以派代表賽前抽簽以確定分組順序。在比賽現場,選手本人則可以抽簽以確定出場順序。
(3)武術套路比賽場地規定如下:比賽場地使用地毯,為長方形。單人和雙人練習的場地長14米,寬8米,四周有5厘米寬的邊線。場地的兩條長邊中間各有一條長30厘米,寬5厘米的中線標記。場地外至少有2米寬的緩沖區。比賽場地上方至少有8米的無障礙空間,從地面開始測量。
(4)選手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賽事招數。長拳、刀、劍、槍、棍的自選招數時間,成人組應不少于1分20秒,兒童組不得少于1分鐘。南拳選用規定賽事招數時不計時。太極比賽招數要求在5至6分鐘內完成,到第5分鐘時,裁判長會吹響哨子示意。對練時間不得少于50秒鐘,單練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。
(5)對于拳、刀、劍、槍、棍的技術水平進行評定,并計算運動員的最終得分。拳、劍、刀、槍、棍賽事的分值為:長拳、南拳、太極拳、刀、槍、棍均為10分滿分。其中動作規范性得分為6.8分,演練水平得分為3分,創新難度得分為0.2分。
(6)對運動員在長拳以及刀、劍、槍、棍技術方面的評估,主要基于選手在比賽中所展示的動作質量和功底水平、演練技巧以及招數編排這四個方面。
1.動作規格主要衡量操作品質,包括手型、手法、步形、步法、身型、身法等因素,以及平衡和彈跳能力。
2.判斷一個人的基本素養,主要考察他的精力和協調兩個方面的素質。
3.技術演練:重點考察運動員在演練中所展現的精神狀態、節奏感和獨特風格。
4.招數編排的評價主要來自招數內容、結構和布局的三個方面。
最終確定運動員的得分,取決于裁判對運動員的評判,包括動作規格評分、演練水平評分和選手評分。這些分數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流程進行計算。